我在世界上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桃乐茜大人。
我和我的同伴,都是因为她的执念而诞生的存在,可以这么说,桃乐茜大人,是我们的生身父母一样的存在。
“因为是你我才敢这么教,换做别人,不不,不可以被人看见你这么杀史莱姆哦?”曾经的她似乎格外青睐把手伸进史莱姆里,抓出它的魔核破坏它,每当这么做的时候,都会露出十分痛苦但又愉悦的表情,让没有痛觉的我无法理解。
桃乐茜大人是个很温柔的人,但并不会总对我露出温柔的笑容,我也并不期待她温柔的笑容,有时她甚至是残酷的,一边温柔地对我们笑,一边做出伤害我们心灵的事。
比如说,把我送到拉格慕。
众所周知,拉格慕除了是个冒险者称为天堂的大城市,同时也是个进出管理十分严格的城市,而我,本名兰迪•兰塞姆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偷渡者。
真是服了桃乐茜大人对我的设定,而且,还用莫名其妙的传送阵把我传送过来,甚至不考虑一下当事人(我)的体验感受。
天不尽人意,或者说桃乐茜大人对林恩殿下的行事作风也是看得十分透彻,一早就在朗达得到那把战斧里预留了一个可以改造的设置。当时的我通过传送阵准备从那把斧爬出,林恩殿下却是强行命令玛戈将我束缚住,直到晚上,所有人都熟睡休息时,林恩大人才松开魔力的束缚,让我可以自由行动。
第二日,我遵照桃乐茜大人的嘱咐,去所谓的冒险者公会办了入会手续,成为了一名正式的冒险者。
那天我第二次遇到桃乐茜大人十分在意的少女。
朗达•格拉姆。
实话说,我根本就不能理解桃乐茜大人为什么对这个朴素的乡下少女这么在意,但是既然桃乐茜大人在意她,就说明这个少女有着能令她在意的地方,而且,那并不是区区一介下仆的我应该去理解的。
在迷宫第九层,我正十分不快地完成着最低等的任务时,愕然发现,不知何时出现在近处的少女因为连我自己也觉得恶心的猎杀方式,冲向了该死的转移阵。
“喂!那边是……”
话音未落,转移阵已经在她脚下亮起,我慌忙伸出手,却连对方一片衣角都未触及,她已经消失在了光芒中。
真是多亏转移阵多余的光芒,我就在此时看清了她的面容,不用说,正是朗达•格拉姆。
这是我对她的第二次见面,而第三次,则是她在公会里蹲守。说是蹲守或许不正确,但是毫无疑问,我冒名顶替她的队友,试图把酬劳部分转让给她以作道歉的行为被发现了,而于我更加不幸的事情随之而来——桃乐茜大人让我和她组队。
这就是打算让我保护她了。
我顺从了制造者的意思,发出邀请,但她却拉着我进入了另一个队伍。
我不准备和这个队伍深交,所以并未记住他们的名字或是别的信息,只是了解了自己的职责后,就尽可能走在队伍的最末端,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是,根据一直以来只要是我的计划就会被打乱的定律,这次被不识趣的金毛面具男破坏了。
“恩,你的名字是……迪姆对吧?”对于出生后基本就呆在桃乐茜大人身边的我而言,金毛面具男的灿烂笑容实在是太扎眼了,因为我从来没在大人脸上见过这样毫无阴霾的笑容。
“是。”
“职业是刺客?”
“……对。”刺客只是伪装而已,根据设定,我应该是骑士。
“攻击力如何呢……不,简单来说,你目前为止的战绩怎样?”金毛面具男摸着光洁的下巴,沉吟问道。
“战绩?迄今为止,只打败过史莱姆和哥布林。”
“这么说,并没有其他实战经验?”虽然他戴着面具,但我几乎可以想象那朴素面具下簇起的眉头。
“可以这么说。”我无所谓道
“那……哥布林都是什么种类的呢?”金毛面具男仍是不死心地追问,似乎这样就可以提高我的实际成果,然而如果能接更棒的任务,想来我的战绩也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吧。
“哥布林萨满,哥布林僧侣还有大哥布林。”
“挺不错啊!就这么决定了!”金毛面具男右手握拳重重敲击了左手手心,发出十分响亮的声音,步履潇洒轻快地走向队伍最前面。
他到底决定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确信,不是什么好事。
果然,进了迷宫他就惹毛了格拉姆,大量围绕在两人身边的玛戈都变成了黑色的莫姆,想起出公会前桃乐茜大人的嘱咐,我连忙照她说的向格拉姆搭话,随便胡诌了几句,转移开了她的怒火,不料却又引出了娇艳御姐的怒意。这点倒是始料未及。
虽然哥布林和史莱姆同属于魔物的最底层,可对大部分新人猎魔人而言,应该都是哥布林更好处理一点。
也是啊,哥布林除了傻叫就是乱打,虽有一点智商,但是根本也学不到什么,关于对人类饱含恶意的哥布林的攻略可是在迷宫外到处都有贩售。而史莱姆就不一样了。史莱姆对于新人冒险者来说最难处理的大概就是可以腐蚀金属的身体,除此之外魔核的完整性也很难保证。两者相对比起来,哥布林可能才是新人冒险者讨伐的上上之选了。
不过依我之见,我们既然是支一半新人一半老手的混杂队伍,磨合才是重中之重,现在就想像其他队伍一样配合无间地打倒哥布林王,根本是不可能的。
我站在迷宫房间的角落处,破开墙壁,让再生的墙壁覆盖住我作为保护层,并以此作为据点观察着小队里其他人的动向。
金毛面具男召唤了土墙,格拉姆使用了《冰盾》的“祝福”,看起来就十分勇猛的娇艳御姐和缺根筋祭祀则紧随格拉姆进入了墙的保护范围。
但是这是不可行的,哥布林大军的聚集速度是十分可怕的,尤其是在哥布林王召集的情况下。
至于哥布林王,其实是蜗居在迷宫中下层的魔物,拥有很强的再生能力和统御能力,甚至他们还有着除了公主之死外另一快速提升实力的办法——其他哥布林王的死亡。
分布于四座迷宫里的哥布林王据桃乐茜大人曾经的研究,其间有着某种隐晦的联系。
哥布林这个族群本来就是同族死得越多,个体实力就越强个体性格越恶劣的晦气存在,而哥布林王更是不用说,除了对自己的哥布林公主饱含柔情,对于其他同族乃至其他哥布林王也能毫不留情地下杀手。
然而,就算是亲手杀死了同族,哥布林王的愤怒也只会移到猎魔人身上,他们会想:啊!都怪这些可恶的冒险者,让我平白杀死了这么多同族,甚至还有兄弟(其他哥布林王)!
所以说,我讨厌哥布林。
讨厌归讨厌,该碰到的时候还是会碰到,虽然这回我们的运气实在太糟了一点。
过了约莫十几分钟,土墙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小,虽然还没到不得不的程度,格拉姆几人还是被逼无奈地杀出来了。
“喂!迪姆小哥!还活着吗!?”金毛面具男紧紧跟着格拉姆,大声呼唤着我,且时不时补上一击元素刃或是防御魔法。
我倒是活着哟。
但是……
我苦笑着看着依从王的命令四散离去的哥布林大军中的高阶存在包围了我,略微活动了一下被迷宫墙壁束缚住的身体,确保自己被围攻但不致死。
而战场的另一方,随着金毛面具男和哥布林王的决战约定,格拉姆和另外两名女性纷纷退出金毛面具男和哥布林王的战斗圈子,以免被波及。
而看起来,除了格拉姆,其余两位是真的十分不信任这个男人呢,竟然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喂!阿格尼斯小姐!巴巴拉小姐!你们这是……”我看着拦住两人的格拉姆不禁觉得好笑,再次怀疑起桃乐茜大人的用意来——如此天真的小姑娘,究竟是哪点被那位大人看中了呢?
“朗达小姑娘,我并不想提醒你迷宫的残酷,但是既然穆尔他给我们创造了逃命的机会,还是快点逃为妙。”娇艳御姐毫不留情地打开天窗说亮话,看来是不准备给格拉姆的第二次冒险创造温暖美好的回忆了。
“什!”格拉姆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能愣愣地看着娇艳御姐那说是冷漠也不为过的脸,呆呆在原地立了几秒,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猛地拽住缺根筋祭祀的袍子,慌张道,“那阿格尼斯小姐……”
“……难道朗达你有办法打败那个玩意儿吗?”缺根筋祭祀也面无表情地回看格拉姆,挣开了她的手。
“可、可是……那你们刚才说的呢?成为猎魔人的初衷呢?”格拉姆说话的声音带起了阵阵的颤音,听上去她可能都快哭出来了。
“为了利益聚集起来的人本来就是保命为上上策吧?更何况,比起在迷宫里陪着穆尔那个王八蛋一起死,朗达小妹妹——”娇艳御姐被拖得不耐烦了,开始了怀柔政策,“你不觉得先逃出去然后向光明神殿或者我隶属的战神殿请求支援比较好吗?”
“话是这么说,但是……”大概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格拉姆竟然还是立在原地不肯动,而恐极被波及的娇艳御姐拉着缺根筋祭祀快步离去,丢下了迷茫的少女一人。
哎呀哎呀,这可真是……
我不自觉地叹了口气,知道若是今天真的把这个天真到一无是处的傻丫头丢在这等死,回去肯定会被桃乐茜大人吊打,终于升起了几分认真的心思。
“算了,算我倒霉。”
我用力脱离墙壁,一脚踩上一只哥布林的头,紧握两把匕首在四周清出一小片的空地,苦笑道,“为了遵从大人的命令,你们也只能受死了。”
然后,包围我的哥布林就嚎叫着冲过来了。
然而,都只是来找死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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